一、基本条件
1.组织健全,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健康食堂创建工作。
2.证照齐全,健康食堂创建单位要取得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。
3.工作规范,创建单位要严格执行GB 31654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》和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的管理规定。
4.环境整洁,设施健全,达到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等级评价或符合“放心食堂”标准。
5.食堂连续3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,连续2年未受过食品安全相关的行政处罚。
二、人员要求
1.应配备专(兼)职食品安全员或食品安全总监,应配备专(兼)职营养配餐指导人员(包含营养(技)师、营养指导员、健康管理师、营养配餐员或具有营养相关专业学历人员)。
2.食堂管理人员、营养配餐指导人员应每年度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平衡膳食与营养健康知识培训,并取得相应学分或培训证明。厨师和其他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培训,须包含“三减”相关知识。
3.食堂厨师应掌握“三减”营养知识、制作低盐少油减糖 菜肴技能及“三减”措施。
4.食堂每年组织举办不少于2次以食堂为主体由就餐者参与的营养健康主题活动:如健康美味菜品厨师厨艺比赛、职工膳食知识培训、膳食知识问答等活动。
三、食堂环境
1.利用宣传画、板报、电子屏幕等宣传形式开展膳食营养知识宣传。展示含糖饮料和酒精饮料的健康提示标识(或营养选择标识)。
2.在醒目地点摆放体重秤、血压仪等工具。
3.就餐区内有可自由取阅的平衡膳食与营养健康知识宣传资料。
4.餐桌上摆放平衡膳食知识桌牌或桌贴。
5.食堂内无穿工作服就餐的现象。
四、供餐服务
1.菜肴、主食品种丰富;供餐满足粗细搭配。
2.每日供应的菜品设置营养指导标识。
3.记录每月食用油的使用量;根据每日就餐人数计算每人 食用油的摄入量。
4.食用油总量或入均食用油的使用量较创建之初有所下 降。
5.记录每月食盐的使用量;根据每日就餐人数计算每人食 盐的摄入量。
6.食盐总量或人均食盐的使用量较创建之初有所下降。
7.记录每月添加糖的使用量;根据每日就餐人数计算每人 添加糖的摄入量。
8.添加糖总量或人均添加糖的使用量较创建之初有所下降。
转载自-上海卫健委官网